**PS:有时候试试不一样的文笔去书写,也挺有趣滑稽的^^
我一直认为,房子是民众的家,书包就是书籍的家。
但是后来我把这番话告诉我朋友,他说我错了。民众的家是房子没错,书籍的家是自家书柜,书包麽是书籍的移动帐篷。
我问曰,那图书馆呢?
他答曰,那是猪笼城寨。我差点没晕过去。
小时候,我在城镇里的幼儿园上学。妈妈给我买了生平第一个书包,小小的蓝色移动帐篷上印有可爱卡通图形,令我爱不释手,深得我心。但是那时候我年纪尚小,不知道书包的真正意义,以为它是随身的储物处,或是便捷容量大的脏物袋,不管有的没的都丢进书包里。偶尔,我在幼儿园溜达刚好碰上找不到垃圾桶的窘境时,拉开拉链往背后一抛,东西划出一道犹如流星般漂亮的抛物线,看起来颇像在金马伦采茶叶的工人,又或者像武侠小说里名刀收鞘,抬头挺胸,满以为威风凛凛,神色飞扬。但正当我转头重温威风时,哪知不回头还好,一回头就不得了,刚刚抛得香蕉皮以三分球般的精准落在老师的额头上,扒开了的蕉皮正好遮住了老师双眼,隔着蕉皮和她那双上千度的厚重眼镜,我都能够感觉老师目光里肃杀的气息。
后来我的这个移动帐篷用了不到一个月就报销了,原因是底部被我抛的手工剪刀和图钉扎穿了。
幼儿园隔壁是一座老人院,每天放学等待父母接送的时候我们都会去跟老人家聊聊天。其中一个叫杨伯的老人家是织藤好手,他看见我的书包像海床般被钻油台开洞,大叹工业社会重销售不重品质的歪风,然后熟练地编织了一个藤书包送给我。这藤书包像封建明朝远赴京城考科举的文弱书生的背包,只是少了遮阳伞。因为款式古老,加上没了卡通图形,我非常不喜欢这书包,但是碍于杨伯的诚意和不想让老人家失望的心意,我扭捏地收下了。不过这藤书包还真实用,同座换了三个书包我还一贯用这藤书包。
上小学以后,科目书量涨到了七科,算上每科的作业和课本外加额外练习册,全部书籍居然不少于二十本。那时候,藤书包派不上用场,因为容量不够,书籍多了也令书包重量增加了。为了避免我长期肩部负重过甚,引发脊椎问题,妈给我买了生平第一个滑轮书包,书包容量大,底部有一双滑轮,可以拖拉上学,也没有重量问题。正当我庆幸人类这伟大发明的时候,学校里着延绵直上的二十多级的楼梯瞬间让我感觉从天堂掉下地狱,我目光溃散地凝望高高在上的教室,差点没泪流满脸。
过后,我开始了少林寺挑水僧的重活,每天扛着分量十足的书包步上少室山巅峰,渐渐地练就了粗壮的臂膀,平稳的双肩和凝练扎实的下盘,只可惜小学没有举重项目,否则我校人才辈出定能轻松夺得全国冠军。
我长大些后开始学会整理书包,这不是我变成熟了越来越自律,而是原本已经吃得撑涨的书包再吃下四年级后修读的自然科和地研科的项目,下场不是它涨死就是我累死。为了不想生灵涂炭,整理书包变得是唯一两全其美的方案。
我升上中学以后,书包开始趋向轻巧、便捷、美观的途径发展,这时候开始流行单肩式背包,比起传统书包,这背包容量较少,负重低,重心从背部转移至腰部等等,但这都不是这款背包流行起来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是校花说了句,《不能说的秘密》里背着单肩背包载着桂纶镁的周杰伦真帅,要是我是女主角我一定嫁给他。这下子一发不可收拾,瞬间搞到附近的几家皮包店单肩背包严重短缺,某老板还一度以为明天皮料涨价,掀起抢购热潮,差点没像汽油涨价时漏夜补充。就这样单肩背包在学校风行,背包有了,美女有了,电影里的老铁马也有了,但就是没有一个是周杰伦。
书包容量少了,可以带上学的书籍自然少了,但是不代表需要带上学的书籍少了。所以这时候就体现了现代人生活在人数过剩的窄小房间里怎样解决拥挤问题——搬出去独立生活。这段时间,班上座位的抽屉下开始塞满了厚厚的课本和各种出版社的参考书,一时间座位抽屉竟成了书本的宿舍,有者甚至让书本长年累月地生活在抽屉里,少了忘记带课本的疑虑,自个儿也乐得脚步飞扬。
一开始,校监还没有跟上潮流,晚上看见教室里亮着灯、座位底下藏着书,以为这级有厮勤奋好学,在校漏夜挑灯夜读,只是碰巧上了洗手间,缘憾一面。想到这厮孺子可教,一时之间他脸上挂了张孔子般的神情;随后一连几天某教室上都是亮灯藏书,天天开夜车的行径令校监激动万分,感动得老泪纵横,仿佛看见了国家未来的栋梁,社会未来的领导,视这厮为我国的孙中山,定能改革我国一蹶不振多年的景气,于是坐在教室里会一会这小中山,哪知坐了整晚都败兴而归,失望不已,以为这小中山追随孙中山去了,直至摸了摸在座位抽屉里稠密的蜘蛛丝,惊觉书本原封不动,方才如梦初醒,原来这厮居然一连几晚忘了关灯,老羞成怒,激动得脸红耳赤,一时之间脸上挂了刀斧手的表情。
每个班级都有一个胖子,我同学勇仔就是那一个胖子。勇仔体型硕大,比同龄人高了半个头,但是腰围更加硕大,几乎是同龄人的两倍。这时候,老师之间兴起了以书包评论学生人格和学习态度的无聊风气。举凡学生,一旦他书包媲美三星三十六寸电视机,老师们都认为他大有前途,属于可造之才;而遇见携带小型书包,背包比钱包轻的学生,老师们往往一看见就像洗衣机般摇头晃脑,也不怕脑袋甩出去,将这学生视为教学上的污点,白纸上的黑墨。在众人皆沉迷于单肩式背包,老师脑袋摇得像卫星探索器的时候,唯有勇仔这厮依然独守传统的双肩式重书包,颇有处于淤泥而不染的忠正傲气,令老师万分欣慰。
我一直以为,勇仔将背重书包这活视为肌肉运动,乃是他致力减肥的其中一环,对其坚毅的决心生尊敬,哪知后来的课余时间里,勇仔从重书包中取出各种各样的零食大嚼特嚼,而且取之不尽仿佛百宝袋,这才令我醒觉他背重书包的真正意义,一时间令我义愤难填,同桌更是激动得趁勇仔上厕所时把他的零食掏空分全班。勇仔知道后矛头直指同桌,去纪律室击鼓鸣冤,后来同桌被记过了,罪名是“偷窃他人财物”,至于财物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升上高中之后,书包的发展渐渐分歧向两个极端。一是复古风格,书包渐渐恢复原有的大容量,实用性好的双肩式背包,只是这时候的图形少了卡通人物,颜色也偏向单调的蓝色、黑色或白色。这类型的书包普遍流行在学习型的学生群里,这类型学生都不约而同地多长了一双眼睛,其中部分学生上学时还捧着一叠科系相同但出版社相异的参考书。这让我十分费解,因为我不明白内容大同小异、有效日期只达年底十二月的书籍为什么要重复购买?
另一个是超越进化风格,这类的学生上学时令人浑然不知他在上学,一度以为人类科技进步神速,书包居然发展成口袋大小了。他们走起路来特别神气,抬头挺胸,双手大大晃动,其他人见了都不由自主退避三舍,仿佛皇帝出巡,大有气派。这些学生是校长以外教师最害怕的对象,因为一旦教书的声音盖过了他的鼾声,汽车的车窗就会像他被惊醒时的鼻孔气泡一样。波。
现在,我的书包是一个简单实用的双肩式背包,陪我登山远足,跋涉千里,偶尔有一个破洞就缝一缝,多亏了我认识多年的那个老皮匠,这年头会缝书包补鞋子的巧匠就像金矿那么稀有,多数人都是破了丢,对了买,这就是现代的潮流,就像喜欢经常换手机的年轻人一样,尽管还能用,但是新鲜的总是好的。